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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的通知
(川知领〔2012〕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2012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要求,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请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主题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

  二、活动时间

  4月20日至4月26日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各市(州)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党和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重点宣传各市州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绩。

  (三)结合我省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版权战略、植物品种权战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的实施,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

  (五)加强对重点案例、典型事例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

  (六)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拓宽思路,打造特色活动,扩大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实效。

  (三)突出文化主题,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营造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各市(州)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30日前汇总报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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