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10月,进行试点项目总结,对一期整体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设;
2012年12月底,迎接项目考核验收,完成一期项目投运。
六、项目实施方式
(一)市政府成立锦州市分布式光伏电站节能示范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由西东控制集团作为本项目技术支撑和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实施本项目。
(三)本项目全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即:由西东公司负责全部项目投资,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分别在5-6年内采用收取节省电费的办法收回投资,届时设备全部归实施单位所有。
七、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对项目实施督查监管。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二)注重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动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对示范项目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认识光电应用与LED绿色节能照明的意义,促进对示范项目的推进。
(三)科学组织论证,保证项目合理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对项目的可利用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制定专项规划和技术应用措施。保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计划和技术要求,通盘考虑和摆布项目的整体运作,统一组织实施。
(四)实施跟踪问效,加强督查监督。建立“定期调度”制度,项目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跟踪问效,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督促工作落实。
(五)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责任落实。
项目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理顺好各种关系。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精诚合作,相互配合,增加人力物力上的投入,选派精兵强将,全力配合项目实施建设,保证各种责任措施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
锦州市分布式光伏电站节能示范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晓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高大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恩元 市光伏局局长
汪涛 市建委副主任
刘叶冰 西东控制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