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按《理化工作手册》方法,表中所列数量为各监测点的最小样本数量。各地应当根据采样原则和监测区域的产品特点,制定本市的监测方案,在其实施方案中确定实际监测的样本数量,但不得低于计划规定的最小样本量。
2.铅的测定采用GB 5009.12(第一法)、镉的测定采用GB/T 5009.15(第一法)、总汞测定采用GB/T 5009.17(第一法)、总砷测定采用GB/T 5009.11(第一法)。
3.结合本辖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监测点,主要采集监测点种植产品,应当溯源至产地,要求到县(区),尽可能到乡(镇)。各地根据本区域居民的膳食摄入特点及其市场上各种产品的比例进行数量的分配。叶菜类蔬菜主要包括大白菜、菠菜、小白菜、油菜、苋菜、茼蒿、油麦菜、圆白菜等;茎类蔬菜主要包括芹菜、芦笋、竹笋等。
4.主要养殖地区的样品应当溯源至产地,其他地区在超市、农贸市场采样。样品包括猪、牛、羊肉及其肝肾等组织,采集的猪肉样品不少于6份,猪肝、猪肾等组织样品不少于2份,其它地区根据当地居民的膳食摄入特点及其市场上消费产品的比例进行监测数量的分配。
5.主要采集本地区养殖或捕捞产品,采集的样品包括牡蛎、扇贝、贻贝、文蛤、蛏、鲍、青蛤等。
6.在超市、零售店采集不同品牌的产品。亚硝酸盐采用GB 5009.33-2010《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7.样品包括海水鱼和淡水鱼类,海水鱼包括带鱼、鲳鱼、黄花鱼、大黄鱼、鳀鱼等,淡水鱼包括鲫鱼、鲤鱼、青鱼、草鱼、鲢鱼、罗非鱼等。海水鱼类占2/3以上。甲基汞测定采用《理化工作手册》提供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
8.包括以玉米和薯类为原料,采用挤压式膨化机生产的小食品,在超市、零售店采样,包括不同品牌的产品,农村地区及学校周边零售店样品不少于30份。铝的测定推荐采用GB/T 23374-2009《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或采用《理化工作手册》的检测方法。铝的结果以干样品中铝的含量计。
9.主要采集本地产样品。铝的测定推荐采用GB/T 23374-2009《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或采用《理化工作手册》的检测方法。铝的结果以干样品中铝的含量计。
10.在超市、零售店采样。多氯联苯采用GB/T 5009.190-2006《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的测定(第一法)》,结果以脂肪计。
11.采用GB/T 21911-2008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或者《理化工作手册》中的方法,检测组分至少包括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12.在超市、零售店采样,黄曲霉毒素采用《理化工作手册》中免疫亲和柱净化的方法。
13.收割季节采样,在粮食收购站等粮食储备场所采集的样本量应当占1/2以上。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衍生物采用《理化工作手册》中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玉米赤霉烯酮采用GB/T 5009.209-2008《谷物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14.有机磷类农药包括甲胺磷、氧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等组分。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包括克百威、残杀威、灭多威等组分。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包括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等组分。采用《理化工作手册》中相关农药残留测定方法测定。夏季、秋季各开展1次监测。
15.针对易滥用防腐剂的非发酵豆制品进行采样,在农贸市场、餐饮店等采集散装样品。采用规定的相关方法测定。
16.针对可能滥用护色剂、着色剂、防腐剂的产品进行采样,主要是农贸市场、餐饮店等散装食品。采用规定的相关方法测定。
17.发酵面制品包括油条、馒头、面包、油炸面制品等。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的含量以干样品中铝的含量计。铝的测定采用GB/T 23374-2009《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或采用《理化工作手册》的检测方法。
18.针对可能滥用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的饮料、冷冻饮品、果冻进行采样,重点是农村集贸市场、特别是学校周边地区的小卖部、小餐饮店。采用规定的相关方法测定。
表3-2 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专项监测项目及数量表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项目
| 食品品种
| 监测频率
次/年
| 样品总数
| 结果上报
时间
| 备注
|
1
| 元素
| 无机砷
| 海带、紫菜1
| 1
| 各5份,共10份
| 9月10日
| 各市采样,于8月1日前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
2
| 有机污染物
| 苯并(a)芘
| 食用油脂2
| 1
| 6
| 5月20日
| 各市采样,于4月20日前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
3
| 其他
| 14C比活度
| 食醋3
| 1
| 8
| 5月20日
| 各市采样,送省疾控中心
|
3-氯-1,2-丙二醇、氨基酸态氮、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三氯蔗糖
| 酱油4
| 1
| 8
| 5月20日
| 各市采样和检测。
其中酱油中3,-氯-1,2-丙二醇、黄曲霉毒素B1和三氯蔗糖;酱中黄曲霉毒素B1和三氯蔗糖;调味料酒(黄酒)中黄曲霉毒素B1于4月20日前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
氨基酸态氮、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三氯蔗糖、赤藓红
| 酱5
| 1
| 8
| 5月20日
|
氨基酸态氮、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
| 调味料酒(黄酒)6
| 1
| 8
| 5月20日
|
总砷、铅、谷氨酸钠
| 味精7
| 1
| 8
| 5月20日
|
注:1.检测时注意洗涤前后比较,每份样品提供2份数据。无机砷检测参照高效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方法。
2.市场散装及包装食用油脂各一半,苯并(a)芘的检测方法采用《GB/T23213-2008 植物油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3.醋。
14C比活度按照GB/T22099-2008《酿造醋酸与合成醋酸的鉴别方法》执行。
4.酱油。3-氯-1,2-丙二醇采用GB/T 5009.191-2006《食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第一法),苯甲酸、山梨酸采用GB/T 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或GB/T 23495-2009《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三氯蔗糖采用GB/T 22255-2008《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其它指标采用GB 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5.酱。苯甲酸、山梨酸采用GB/T 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或GB/T 23495-2009《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赤藓红采用GB/T 5009.35-2003《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三氯蔗糖采用GB/T 22255-2008《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其它指标采用GB 2718-2003《酱卫生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6.调味料酒(黄酒)。铅采用GB 5009.12-2010《食品中铅的测定》,苯甲酸、山梨酸采用GB/T 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或GB/T 23495-2009《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其它指标采用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规定的方法检验。
7.味精。总砷采用GB/T 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无机砷的测定》,、铅采用GB 5009.12-2010《食品中铅的测定》,谷氨酸钠采用GB/T 5009.43-2003《味精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表4 质监部门承担的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专项监测项目及数量表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项目
| 食品品种
| 监测频率
次/年
| 样品总数(份)
| 结果上报
时间
|
1
| 非食用物质
| 碱性嫩黄、碱性橙、酸性橙Ⅱ等黄色染料
| 黄鱼1
| 1
| 30
| 8月10日
|
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
| 小麦粉2
| 1
| 30
| 11月10日
|
注:1.碱性橙推荐采用GB/T 23496-2009《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碱性橙染料 高效液相色谱法》;酸性橙Ⅱ推荐采用《理化工作手册》中的方法。
2.主要采集加工企业产品。溴酸钾推荐采用GB/T20188-2006《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过氧化苯甲酰推荐采用GB/T 22325-2008《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表5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的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专项监测项目及数量表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项目
| 食品品种
| 监测频率
次/年
| 样品总数
| 结果上报
时间
|
1
| 禁用药物
| 瘦肉精1
| 猪肉、牛肉、羊肉、猪肝等
| 21
| 共200份
| 5月15日
9月10日
|
氯丙嗪、地西泮等催眠、镇静剂;
玉米赤霉醇、喹乙醇等促生长剂
| 猪肉2
| 1
| 50
| 6月10日
|
己烯雌酚、硝基呋喃4个代谢产物
| 鸡肉3
| 1
| 50
| 5月10日
|
孔雀石绿、结晶紫及其代谢产物隐色孔雀石绿和隐色结晶紫、硝基呋喃4个代谢产物、喹乙醇
| 养
殖鱼类4
| 2(夏、秋季各一次)
| 共100份
| 夏季7月10日
秋季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