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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加强产业协作配套。重点支持部分规模较大、技术较强的整车企业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部件企业,积极打造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上下游配套的比较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强汽车企业和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企业的协同开发,以整车带动部件,以部件促进整车,增强我省整车与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四)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充分利用现有重点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引导和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在现有常州、盐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的基础上,再组织认定若干省级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驱动电机、电控系统、车用附件等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增强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实力。
  三、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省汽车产业政策,做好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衔接,落实好有关新能源汽车研发、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产业化项目、示范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组织实施《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与省有关部门实施《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推进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创新推进措施,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以新技术、新产品为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培养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开发队伍。协调和促成企业扩大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合力攻克核心技术。充分发挥省汽车行业协会、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及其整车、电池、电机分会的作用,加强联盟成员单位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共克共性技术难关,尽快突破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核心技术,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推广应用所需的充电、维护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全省范围内尤其是试点城市换(充)电站(桩)等新能源汽车运行配套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协助做好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招投标管理,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环境的改善,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四是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宣传国家、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规划,及时发布产业发展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技术指导,做好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和产品示范运行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相关企业做好新能源汽车兼并重组、目录资源争取、项目建设推进,尽早获得国家生产条件的准入审查许可。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和推动行业内、企业间和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协作、对接洽谈、供需衔接。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信息交流、技术合作等有关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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