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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量化分级工作的重要性,实施领导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支持,加大对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的支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逐步调整餐饮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效率。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开展。省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市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同时对以往评定的A、B级单位和量化分级管理进展情况进行抽查,保证此项工作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各级政府、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这项工作的内容、意义和目标,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发动消费者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局稽查局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上季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件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省局餐饮处。11月15日前,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年度总结上报省局餐饮处,年度总结应包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等。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注意整理积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为更好地推行量化分级工作打下基础。

  附件:
  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第   季度)

  报送单位(盖章):           

类别

总数

应评定

单位数

优秀等级

单位数

良好等级

单位数

一般等级

单位数

待评定

单位数

责令整改单位数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单位数

餐馆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食堂

学校食堂

 

 

 

 

 

 

 

 

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

供餐人500以上

 

 

 

 

 

 

 

 

供餐人500以下

 

 

 

 

 

 

 

 

其他食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中央厨房

 

 

 

 

 

 

 

 

备注

餐饮连锁企业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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