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珠海市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2〕255号)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委办〔2012〕24号,下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珠海市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方案》以及省、市关于治理收送“红包”问题的有关文件,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绝收送“红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承诺拒绝收送“红包”。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报《珠海市国土资源系统收送“红包”自查登记表》,主动报告并上交“红包”。机关各科室自查登记表于4月16日前上交至市局人事科(党办);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自查报告及市局领导、分局及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自查登记表于4月16日前上交至市局纪检组。依据《工作方案》,凡在2012年4月10日前上交和报告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理。在此规定日期前未上交和报告的,经查实后,一律从严处理。
三、全员承诺。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作出承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坚决拒绝收送“红包”。分局及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拒绝收送“红包”承诺书于4月10日前上交至市局人事科(党办);分局及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承诺书送市局纪检组,其他工作人员承诺书由分局及局属各单位保管存查。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要在2012年4月1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市局党组、纪检组。
附件:
1. 珠海市国土资源系统收送“红包”自查登记表
2.拒绝收送“红包”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珠海市国土资源系统收送“红包”自查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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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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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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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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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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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送“红包”情况
| 时间
| 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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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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