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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1、按照“ 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按程序和时限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为,区别情况,提供信息或者作出答复。

  3、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1、把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定期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每年组织一次办事公开评议活动,责任有关处(室)改正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评议结果。

  3、每年在规定时间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办事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开展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5、将开展办事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办事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四、实施步骤

  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从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2012年5月)

  充分认识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各种方式,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行拟制计划、征求意见、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3年6月)

  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主动寻找差距,查找不足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到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时间表,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三)迎检总结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2月)

  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市公开办会同市各专项公开办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经验,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推进办事公开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我局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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