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鲁农质监字〔2012〕21号)
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立山东省农业厅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12316。从即日起,依法受理山东省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