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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暨工考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暨工考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2]24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创新、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评选推荐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暨工考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发现并树立岗位成才的先进典型,宣传优秀技术技能工人和能工巧匠的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工考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工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评选范围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已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含委托我省工考的中央部属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
  工考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培训单位;工考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上述部门、单位中从事工考工作的人员。
  全省推荐名额为: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10名,工考工作先进单位30个,先进个人3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努力工作,受到单位领导和职工的普遍好评。
  2.长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辛勤工作,在一线高技能工作岗位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同行和社会认可。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取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取得技术革新成果,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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