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三、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
  (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信息化。制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数据网络化、信息社会化、流程自动化、管理电子化的要求,加快人力资源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政府及其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形成以“江苏人才工作网”、“江苏人力资源市场网”为引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定期发布人才统计公报,编制人才供求目录,建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加强市场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监控人力资源流向。
  (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商务信息化。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载体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业务信息化。鼓励开展云计算和SAAS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人才测评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等,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网站建设,培育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网络配置人力资源比例80%以上。
  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
  (九)推进产业品牌化。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带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推介说明会、博览会、交易会,着力打造一批国际化、全国化、区域化、专业化的服务品牌。加大品牌创建工作奖励力度,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推进产业规模化。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跨省、跨国经营,扩大经营规模。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买壳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金融类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上市费用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我省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和全国100强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总部或其研发中心,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别给予1000万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一)推进产业集约化。在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通过租金减免、贷款贴息、政府优先购买公共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机构入驻,促进行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通过功能叠加,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街区、基地等集聚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建设专业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