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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苏办发[2012]22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24日

  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围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发提供相关服务的生产性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兴重要门类和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其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市场管理日趋加强,在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看到,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也存在整体实力不强、行业规模偏小、国际竞争力较弱、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难以满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奋力迈出“六个新步伐”,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就加快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在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先导作用,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创新发展的市场服务体系;
  --坚持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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