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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我局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公告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我局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2010年9月15日市府令第38号), 我局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如下:

  保留的非许可审批事项(5项)

实施主体

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司法局

gz0921001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gz0921002

香港、澳门法律顾问初审

 

gz0921003

申领、补发、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初审

 

gz0921004

申领、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及变更执业机构初审(含港澳台居民)

 

gz0921005

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审核

 



  保留的备案事项(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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