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我局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公告
根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2010年9月15日市府令第38号), 我局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如下:
保留的非许可审批事项(5项)
实施主体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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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 gz0921001
|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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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0921002
| 香港、澳门法律顾问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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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0921003
| 申领、补发、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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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0921004
| 申领、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及变更执业机构初审(含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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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0921005
| 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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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的备案事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