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建工〔2012〕55号)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年度内的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服务企业、服务行业,强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工业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线,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和社会投资工程的质量安全为核心,着力做好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70亿元以上;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杜绝新建工程发生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事故。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确定的考核指标内,努力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省内外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证书及相关信用状况的核验工作。严格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程序和招投标主要环节的备案审查,实行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标准性文件的实施。严格执行《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同时,认真做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准入管理与加大市场清出并重”、“规范资质资格审批与强化过程监管并重”,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创新动态监管方法,强化“两场” 联动管理,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进行资质动态检查,依法清出扰乱市场秩序、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