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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作璋 市维稳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小鸽 市民宗局调研员

  杨 波 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永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聂德毅 市农业局副局长

  翁荣声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何德金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颜培林同志兼任,负责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平安边界创建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边界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是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开展“平安福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从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稳定,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的力度,确保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各县(市)区政府,各级综治、民政部门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185号)和《福建省综治办、民政厅等部门转发<中央综治办等十部委(办、局)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综治办〔2007〕25号)精神,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调动群众参与平安边界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边界地区联防共治机制,切实加强边界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擅自移动界桩、毁坏界桩、破坏界线实地走向位置的行为,维护我市边界地区的平安和谐。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齐抓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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