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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的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的批复
(榕政综〔2012〕108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的请示》(榕教办〔2012〕22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仓山区金山三期新建成的小学定为市属小学,学校名称为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办学规模定为30个班,学校为市属独立法人单位,编制、工资、资金帐户等单独设立。请你局抓紧做好学校组建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办好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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