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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2013年,县财政统筹安排2632万元专项资金,对49所小学及乡中的食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为21937平方米;由县人力社保局采取人才引进的方式,为各乡镇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各招录1名营养师。

  (三)2014年,县财政统筹安排1485万元专项资金,对41所完全小学的食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为12376平方米;由县人力社保局采取招录的方式为各乡镇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各配备3-5名食堂专业工作人员。

  (四)2015年,县财政统筹安排1429万元专项资金,对238所村小、教学点及民办学校的伙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为11900平方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委、财政局、发改委、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协作。一是县教委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牵头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落实学生营养补助资金的分配,完善学校食堂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建立健全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机制。二是县财政局要制定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资金的管理制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三是县发改委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动态监管,研究方案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四是县卫生局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性意见。五是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六是县工商局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资格的进行登记和管理。七是县电视台、报社要加大对学生营养工程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八是县监察局要依法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方案实施公开、透明。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督查巡察办要把学生营养改善工程列入专项督查,实施周期动态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县教委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不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同时要设立公众意见箱、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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