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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致力营造大生态、大环保的格局。科学发展,环保先行。生态优良、环境优美,是省会能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硬环境。“十二五”时期,全市要按照市九次党代会部署,生态环境由近期集中治理起步,逐渐向长期持续建设转变。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营造“党委统揽、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环保组织、部门联动、各界配合、企业履责、公众参与、舆论推进、科技支撑、能力保障”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形成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践行的氛围,通过求共识、促共建、达共享,组织省会一千万市民投身生态环境建设大潮,打一场蓝天碧水的人民战争,形成独具石家庄特色的环境保护模式,让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爽、景美从愿景变为现实,使全市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四)明晰工作目标。全面实施《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省)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石家庄生态市中期(2011年-2015年)建设实施方案》。到“十二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削减任务。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逐年降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稳定达到100%;河流水质明显好转。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声环境达到标准。生态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创建模范城取得重大成效,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保能力建设明显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全省领先。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力削减排污总量
  (五)着力推进规划环评,优化空间布局及功能分区。对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努力缓解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问题。按照中、东、西产业规划布局,中部地区突出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限制新建污染较重项目。西部地区禁止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限制医药、化工、印染等行业,对建材行业提高准入门槛,鼓励向绿色、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方向发展。东部地区禁止新建污染重、规模小、耗能高的皮革、化工项目,鼓励医药、化工产业延长产业链,向深加工、高端医药及制剂等低污染、高附加值方向转变。在城市主导风向限制建材、采矿等行业;市区供热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其他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采取集中供热或推广分布式能源供热。在工业园区建设上,做到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严格准入。优先引进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的项目。进一步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加强集中供热、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限制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园区企业入驻和投产。基础设施建设达不到规划环评要求的园区和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重点区域,禁止新上增加污染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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