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工业企业对标行动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工业企业对标行动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2〕8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度工业企业对标行动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2年度工业企业对标行动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考核全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工业企业对标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1〕4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标行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每年一考核、每年一奖惩”的考核思路,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评定考核各设区市对标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对象和依据

  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政府。

  考核依据包括《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工业企业对标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1〕45号)等有关规定。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年度对标指标完成情况、对标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奖励加分3部分(见附件)。考核工作由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采取自查自评、材料审查与核算、现场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由厅级干部带队,成员从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对标办)具体组织安排,各设区市政府予以配合。

  (一)目标设定。对考核评分表中第1至5项指标,由各设区市政府依据本地对标工作实际申报2012年度目标值,于今年6月底前报省对标办,省对标办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经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