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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民主评议的内容
  (一)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三)服务态度。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服务质量优质,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刁难群众等问题。
  (四)工作效率。办事严格遵守时限,高效快捷,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作为等效率低下问题。
  (五)清正廉洁。办事公道守信,纪律规章严明,监督机制健全,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市教委负责组织两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对区县教委的评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本区县教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学校与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
  (一)制定方案阶段
  市教委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方案,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报市教委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提交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印发。
  牵头处室:监察处
  协办处室:市教委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处
  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二)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12年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总结2011年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通报全市民主评议中对市教委系统的评议结果,对进一步加强两委机关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行动员,对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部署。
  参会人员:两委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区县教委主任。
  牵头处室:监察处、市教委办公室
  协办处室:机关党办、人事处
  完成时间:6月15日前
  (三)自查自纠阶段
  1.市教委对服务承诺进行完善、公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本单位服务承诺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媒体、网站、服务大厅等方式进行公示。
  服务承诺的基本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服务范围、内容、标准;本年度抓作风建设或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所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违诺责任和监督方式等。(牵头处室:机关党办,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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