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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监办〔2012〕2号)


各区县教委,市教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市教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基层站所服务行为,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纠风办《2012年北京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工作实施方案》(京纠发〔2012〕1号)要求,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北京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

  为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本市教育系统基层站所的服务行为,按照市纠风办《2012年北京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工作实施方案》(京纠发〔2012〕1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中心工作,大力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将民主评议活动作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推进教育系统机关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执法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围绕《北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首都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突出评议重点、深化评议内容、完善评议机制、增强评议效果。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督促教育系统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化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改善教育系统的服务态度,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办事更加公道守信,确保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民主评议的对象、范围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市教委机关各处室、市教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教委及基层站所。
  (二)评议范围
  民主评议的范围包括: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市、区教委的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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