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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项目现场信息公开工作。各地要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告牌和项目鸟瞰图;已竣工项目要按规定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建设项目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工程类别、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总面积、安居工程套数、安居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开工面积、年度计划竣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面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各地要制定标准样式的建设项目公告牌,公告牌推荐尺寸长1.5米、高1.2米或长2米、高1.5米,项目鸟瞰图规格尺寸要与项目公告牌相协调。具体样式和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统一制定。

  (三)请各市州组织所辖县(市),于2012年6月29日前,将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的政府网站或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发展改革、林业、农业部门网站及责任人情况报省安居办(见附件)。

  联系人:左腾(负责煤矿、林业、垦区危房、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0431-82752385。

  吴丽娟(负责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0431-82752300。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部门章):
市、县网站名称网址部门负责人  姓名联系电话   (手机)工作人员 姓名联系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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