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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负责人:        填报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注:1.利用2011年追加资金购买廉租住房任务是指按照吉建保〔2011〕27号文件下达的购买任务。购买套数是指已经签订购买合同,期房已开工建设的套数。利用2011年结余资金购买金额和购买套数依据各地实际购买情况填写。
  2.报送纸质文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的同时,将该Excel电子表格发至jlbzf@163.com邮箱。

  附件5、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套、平方米、万元
序号项目类别省下达的建设任务项目计划总投资累计资金筹集情况
套数面积 其中
  2012年
  计划投资
 中央
  投资
省级
  补助
市县财政直接投入企业
  投入
金融
  贷款
群众
  投入
其他
  投入
政策性减免
   预算
  投入
土地出让
  净收益
公积金
  增值收益
总计                
2011年项目合计                
1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3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4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012年项目合计                
1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3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4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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