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传统村落调查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传统村落调查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吉建村〔2012〕16号)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要求和传统村落调查工作部署,为推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传统村落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传统村落调查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各地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任务分解落实及拨付、地方配套资金、工程进度、补助对象审核与公示程序、建设标准、节能改造执行,以及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资金管理、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农户档案管理等情况。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与存在的问题。

  依据从全国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的农户档案,现场对照和核查享受中央补助资金的农户档案信息真实性和政策执行情况,掌握各地档案录入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

  (二)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准备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鉴定核查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了建设部门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预计当年完成危房改造工作量,已申报计划数量,当地能够落实配套资金的数额,是否建立了公示制度,是否根据政策对改造的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名。

  (三)传统村落调查

  各地传统村落调查方案制定情况,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负责人和责任人制度建立情况,传统村落是否编制了村庄规划和保护规划,是否制定了保护措施,传统村落相关文字资料、图片等,调查表填写情况,信息系统填报情况,核实传统村落是否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数量,村落人居环境现状。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踏查方式进行,检查组以地区为单位,所辖县(市)集中到市州进行汇报。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重点是2011年度分配改造任务的县市区。除听取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汇报、检查纸质档案建立外,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中现场抽签,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2个村、每个村选择5户农户,对照从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农户档案表或复印的纸质农户档案表,进行现场抽查。2011年未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县市区重点核查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传统村落核查,主要依据国家四部局文件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县(市)初评基本具备传统村落条件的村进行入村核查。

  三、分组情况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和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检查同时进行,传统村落核查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及相关专家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行业部门有关负责人、相关专家。

  本此检查共分三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赵四海副厅长担任。

  传统村落核查组组员: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安文荣副处长,专家2人。

  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组组员:省财政厅1人,行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共3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