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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6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2012年我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政府纠风办参加)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降低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治理和规范,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因各种收费罚款推高价格问题,确保各类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进城进店进场顺畅无阻,降低中间成本,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实惠。(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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