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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201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皖政办传〔2012〕4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2012年7月2日(星期一)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3∶00至6∶0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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