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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状况

评 估 指 标

评估办法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根据上一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有关评估指标的数据,分别计算得出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



  三、公众满意度调查

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

调查内容及方法

内部评价

校长评价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以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为主要内容,采用问卷、访谈、座谈等方式。调查对象中以学生家长为主体。

教师评价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外部评价

社会评价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群众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家长评价

学生家长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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