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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肇庆市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7、继续大力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加快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筛选审核,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增加企业数量。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三)口岸建设助通关。

  我市位于西江流域中游,上接广西梧州,下达珠三角多个城市,水路运输量大、运输成本低,开发和利用好西江黄金水道,可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输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竞争优势。

  1、构建西江流域物流中心,提升物流辐射力。近年来,我市口岸已发展成为珠三角进出口物资主要的分流口岸。根据扩大进出口的需要,应加快内陆口岸物流的建设步伐,完善口岸物流基础配套设施,打造以肇庆新港、三榕港为转轴,四会马房港、高要港、德庆康州港为转子,辐射珠三角和广西内陆口岸的进出口物流网络,为扩大进出口提供畅顺的运输保障。

  2、充分发挥“两仓一园区”的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大旺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肇庆三榕港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以及四会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两仓一园区”的科学管理,加快进出口环节的信息化应用进程,着力提升“两仓一园区”承载量的能力,为扩大进出口提供更优质、高效、方便的快速通道。加快肇庆新港、肇庆高新区加工贸易监管园区的建设步伐,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尽早实现肇庆新港、肇庆高新区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目标,拓展我市外向型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财政激励作保障。

  面对当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加大地方财政对我市外经贸发展的支持力度,运用积极、灵活的地方财政政策,为进出口企业排忧解难,全方位推动我市外经贸的发展。

  1、设立我市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作为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一定三年。主要用途为:

  (1)外经贸工作先进奖励资金:对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合同吸收外资、实际吸收外资、进出口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出口经营业绩(海关数)同比高于全省平均增幅的进出口企业,为外经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部门,实行年度的一次性奖励。

  (2)扩大进出口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举办政策宣讲、论坛、考察、学习、交流等业务培训,促进我市外经贸工作人员、企业业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3)“走出去”战略实施扶持资金:对到境外进行出口产品展销、进口产品采购、开展市场考察活动,以及到境外投资设厂、设立进出口贸易营销网点、服务外包等企业给予适当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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