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深入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提高执行力服务力的实施意见〉》(肇委办〔2012〕13号),在市、县、镇三级深入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通过组织政府部门“一把手”公开部门承诺,工作年度内践诺,年底组织考核和发动社会评诺,督促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着力营造政令畅通、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巩固和深化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成果。
2、积极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今年在殡葬、公共交通、银行、电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等8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医院行业开展“回头查”,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不断拓展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加大解决群众问题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财力保障、干部配备上给予保障,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部门和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发挥职能作用,实施有力领导。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协调解决问题,增强工作合力。按照县有纠风办(室)、镇(街)有纠风组、村有纠风监督员的模式,建立健全市、县、镇(街)、村四级纠风网络。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有力抓手,对重点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组织普遍性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工作落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对其他工作,也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通报、有奖惩。要进一步发挥暗访和查办案件的“利器”作用,每年曝光一批不正之风问题,坚决查办损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益的不正之风案件,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纠风工作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