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四项治理。
1、深入开展“四涉”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纪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涉财、涉土、涉补、涉保”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肇纪发〔2012〕5号)要求,深入开展“涉财(农村财务管理)、涉土(土地征收征用)、涉补(强农惠农补贴)、涉保(扶贫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私分、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深入推进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经费预算不得高于往届,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格邀请中央、省领导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乡镇检查考核活动成果。
3、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重心向下、关口前移”的网格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整顿、“地沟油”综合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全市食品信用信息统一公布平台。
4、深入推进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不正之风工作。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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