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作为建设幸福肇庆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是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解决土地供给、资金筹措等问题,切实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部门责任。成立肇庆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市绿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局、市公路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规划和项目实施范围。市绿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评全市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林业用地的造林绿化和景观的改造提升,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交通运输、公路部门牵头负责公路两侧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改造;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特别是高速公路的收费站、立交互通、服务区等节点,高速铁路的车站周边绿化美化,建设单位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以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地方对公路、铁路周边进行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和山地绿化。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做好各类废弃矿山、石场等的复绿。水务部门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流失区生物措施治理。生态景观林带的管护工作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相关单位负责。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都要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三)开展示范建设。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在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区域内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各地要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并根据本地资源现状、基础条件,在高速公路、重要路段、城镇周边等位置,选择具有代表性、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区域,明确建设目标,突出自身优势特色,分类型、分层次开展示范点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规划、指导,支持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示范作用强的精品工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