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
(肇府〔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发展生态文明、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特殊作用,促进绿色肇庆、幸福肇庆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广东省的林业大市,林业用地面积1584.02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1.5%。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十分关注林业发展,不断加强我市生态建设。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万村绿”大行动以及“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等举措,国土绿化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11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1461.9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680.2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94%,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市”荣誉称号。

  但是,随着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采石场的开采等因素影响,导致我市部分植被破坏、绿化带破碎,一些重要路(河)段两侧、交通节点出现裸露地,影响了肇庆的形象;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台风、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全市生态环境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和建立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快推进交通主干线两侧、沿江两岸周边宜林地区的造林绿化,成为新形势下我市林业生态建设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有力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根本需要,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不可或缺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这项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加快工程建设,力争早日见成效,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和景观建设实现跨越式提升,为维护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