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电台、碧海银沙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城市市容环境“六乱”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报道各区、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由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考评。各区、各部门按职责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质量,严格监控,防止反弹,不断提升管理标准,全面实现整治目标,建立“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全方位监督”的管理模式,确保迎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统一领导、强化监督、落实奖惩的总体要求,建立“四个制度”,加强“两个保障”,落实“一项督查”。
(一)建立联动执法制度。各区政府和市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市综合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物业管理等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建立高效、保障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
(二)建立通报备案制度。对于违章且不接受处理的单位(店铺),由城管执法部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上报市创卫办。市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工商等部门在对违法行为相对人营业许可证进行年审时,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核准时,根据市创卫办的相关情况通报,督促违法行为相对人先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否则不予年审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六乱”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市、区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专项整治信息上报制度。各区、各配合单位在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四17:00前,将每半月工作信息报送市城管执法局汇总后,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和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六乱”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由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小组负责,将“六乱”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双月考评的项目内容。
(五)加强执法保障。
1.执法经费的保障。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预算,落实“六乱”专项整治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