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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开展“六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城管执法、环卫、街道等部门加强执法,认真开展50元以下小额罚款工作,重点对水果摊档、早餐摊档及沿街商店将垃圾等废弃物乱放乱抛等现象进行处罚。

  (3)各区政府组织开展和落实门前“三包”工作,适当招聘增加城管协管员,加强管理力量。

  (4)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各区、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5)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支持各区对从车辆往外乱扔吐、乱抛撒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治理和执罚。

  (二)整治乱摆卖

  1.整治内容:集中整治城区内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跨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等违法违章行为,促进市区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主要是:

  (1)整治市区沿街单位、门店、商铺在门外摆(堆)放物品,在外墙吊挂物品,跨门槛经营或超出经营场地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卖现象。

  (2)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整治市场周边无证无照摊贩;整治未经批准的小市场、临时摆卖点。

  (3)整治水果摊档、早餐摊档占道经营及产生垃圾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4)整治流动摊档占道经营及产生垃圾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5)整治夜间市区市容秩序,清理取缔市民长期投诉、反映强烈的夜间占道大排档、烧烤档、糖水档等饮食摊档和非法违规设立的小市场。

  (6)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维修现象。

  (7)整治市区大、中、小学周边乱摆乱卖现象。

  2.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等部门配合实施。

  3.具体措施:各区政府负责牵头,并组织辖区的城管执法等部门具体实施;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市工商、卫生、食品监督、交通、市场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1)从2012年4月1日起开展市容百日集中大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占道经营等乱摆卖行为进行整治,由各区具体组织,采用日常巡查维护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对主干道、重点场所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四定”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百日集中行动后加强监控维护,巩固成效。

  (2)在城区实施市容管理网格化,以街道办管辖片区划分管理网格,每个网格要有一名区领导挂点抓落实,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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