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市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强化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我市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创国家卫生城市,建美丽幸福湛江”,是我市每个市民的共同愿望。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树立全市城市管理“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贯彻落实,全力参与整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为“服务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道路交通管理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也涉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专项整治行动召集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既要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又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整治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协调作战,形成合力,全力打好这场“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三)多措并举,强化管理。要针对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科学安排整治行动,采用移动电子警察与路面执勤执法相结合等措施,增强治理的震慑作用,增强管理的机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现象突出的路段、时段进行巡控管理,从时间和空间上减少盲区,做到治理一条街,见效一条街,巩固一条街。
(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程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坚持宣传教育先行,耐心做好现场劝告工作,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加强对临时停车位的收费管理和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到“着装规范、标志统一、标准统一、票据统一、收费文明”。
(五)健全制度,巩固成效。坚持治理巩固、规范完善的管理理念,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无“反弹”、不“回潮”,进一步推动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六)加强沟通,强化督查。要加强各项信息报送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领导,除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以外,还要进行倒查,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