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6.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的前期调研工作;参与制订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承担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考核工作;对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新建、移建、扩建涉及到项目审批的,给予支持;参与协调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扶持资金落实情况等其它相关事宜。

  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工商局等单位审定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根据市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标准参与组织验收;协助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和其他业主,争取国家和省对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政策及资金扶持;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扶持资金额度。

  8.市城市规划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工商局等单位制订全市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划设计等相关业务指导;加快办理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属地政府提出的改造、新建、移建、扩建的农贸市场规划行政审批手续。

  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中的招投标和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批以及改造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报建遇到的相关问题。

  10.市公安消防局:指导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消防安全设计、施工,并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参与后期竣工验收。

  1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市区农贸市场的新建、移建、扩建、改建办理用地手续。

  12.市环境保护局:对市区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提出环保方面要求,执行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参与后期竣工验收。

  13.市城管执法局:在各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期间,负责在市场附近设立疏导点,做好过渡市场的安置和管理工作;同步取缔周边马路市场(过渡期保留的马路市场除外)及市场周边的马路摊点,加强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及占道经营情况治理,以及其它涉及城管方面的事宜。

  14.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区环卫处(科)与市场业主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公厕管理等工作,参与制订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和工程竣工验收。

  15.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经营摊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农贸市场的创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参与后期工程验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