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湛府办〔2012〕10号)
各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湛江市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为全面提升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农贸市场的设施水平和环境面貌,增强农贸市场整体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以市区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解决农贸市场档次低、环境差为重点,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农贸市场档次,使市区农贸市场面貌有明显改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洁净、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40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类别及范围
(一)一类市场(居住区级):指一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市区纳入一类市场范围的农贸市场共20个:其中社会办市场10个,即:赤坎区的新光辉市场、保兴市场,霞山区的解放市场、时代综合市场、海景市场、海港综合市场、东新农贸市场,湛江开发区的海滨市场,麻章区的福民西农贸市场、麻章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政府办市场10个,即:赤坎区的百园市场、寸金市场、北桥市场,霞山区的工农市场、新村市场、东风市场,麻章区的麻章市场,坡头区的海东市场,湛江开发区的霞海市场、泉庄市场。
(二)二类市场(居住小区级):指一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内,1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纳入二类市场范围的农贸市场有12个:其中社会办市场8个,即:赤坎区的南方市场、金沙湾新城市场、海棠市场、东园市场,霞山区的红新市场,坡头区的南油基地五区市场,湛江开发区的锦绣华景肉菜超市、汇景肉菜市场;政府办市场有4个,即:赤坎区的调顺市场、沙湾市场、南华市场,霞山区的海头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