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2012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2012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做出贡献。
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紧密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加强公开工作,推动我市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主动、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抓好政府文件类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增强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纵横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全市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
(三)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深化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