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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江门市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 “三打两建”工作部署,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重心向下、关口前移”的网格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整顿、“地沟油”综合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信用信息统一公布平台。

  3.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认真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2012年要围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镇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征地补偿款的清查工作;要在全省全面推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征地拆迁行为实行全程动态监测,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行政问责。

  5.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在全省推行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安全。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6.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都要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切实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不合理用药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完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建立“阳光物流”制度,积极推进全部药品入网赋码,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使用、流转环节以及基建项目的监督,规范流程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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