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2]130号)
各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佛山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市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64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三年城市提升计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保障城市经济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2012年土地供应基本原则:
(一)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协调发展;
(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2012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2,221.654公顷(四区及佛山新城,具体指标数详见附件)。其中:
(一)住宅用地370.973公顷:1.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公租房用地)共15.918公顷;2.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为248.542公顷;3.其他商品房用地为106.513公顷。
(二)商服用地为211.233公顷;
(三)工矿仓储用地为668.203公顷;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3.19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