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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布查尔县春季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新江       绰霍尔乡乡长

  吴光星       纳达齐牛录乡乡长

  阿比连·阿布力海尔 扎库齐牛录乡乡长

  马 超       米粮泉乡乡长

  谢立新       良繁场党委书记、场长

  亚力坤·依明江   坎乡乡长

  木再帕尔·木那瓦尔 阔洪奇乡乡长

  马尔旦·斯拉依   海努克乡乡长

  吐尔逊江·西力尼亚 扎格斯台乡乡长

  江道列提·吾拉扎洪 琼博拉乡乡长

  任紫阳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任紫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火灾预警工作。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气象预报积极做好大风天气预警和“禁火令”的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大风天防火公告,广泛动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集中的住宅区和农牧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严格控制大风天烧荒、打馕、燃放爆竹等室外用火行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县公安、消防、供销及边防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把棉花、木材、芦苇、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作为检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同时,强化对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灭火演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边防派出所等部门,对乡镇、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县林业、草原部门要严禁违章动用明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形势的稳定。

  (三)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扫墓祭祖、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民俗用火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对公墓、陵园、寺庙等人员集中的祭奠场所及周边地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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