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2010-2012年评估达标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2010-2012年评估达标工作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2010-2012年评估达标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政策,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开拓创新,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各项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和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工作思路
围绕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快各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程;大力推进双语学习;以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通过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及普通话宣传周及少数民族文学语言正字正音培训等基本措施,逐步形成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三、主要目标
(一)继续加大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争取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考核当中。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加强对“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知识竞猜、专题讲座、专栏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在宣传的力度、深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法律意识,逐步形成依法管理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和建立依法使用、监督、管理语言文字的有效机制,组织实施好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力求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组织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贯彻实施《通法》、《条例》、《办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