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自治县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军民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高冬青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彭章权 县交通局局长
袁卫成 县公安局纪检书记、副局长
郑 庆 县司法局局长
张剑勇 县安监局局长
卢文学 县建设局局长
刘建军 县地税局局长
苑 军 县农机局局长
马新鲁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吴文松 县教育局局长
范春光 县广电局局长
孔玉丽 县气象局局长
杰恩斯 县运管站站长
王晓雷 县公路段段长
韩海刚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高冬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韩海刚担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交通局、农机局、建设局、司法局、教育局、安监局等单位各抽调1人。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整改交通安全隐患。
1.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农四师67团、68团、69团要对辖区内的省道、乡村道路、兵团道路、专用道路、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县交通局、运管站和建设局等单位要对辖区乡村道路、兵团道路、专用道路、城市道路的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治理,特别是针对省道沿线的公路客运车辆,随意停车载客,易引发车辆追尾等交通事故的情况,县交通局、交警队等有关单位要合理设置客运车辆临时停靠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针对违法载客、超速、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正三轮,县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取缔;针对省道部分路段两侧聚居区域以及事故多发路段、陡坡、桥梁、弯道等危险路段,缺少交通安全提示标志及标线的情况,县交通局、运管站等单位要尽快完善提示标志的设置和交通标线施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