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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布查尔县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围绕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一)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以“全国助残日”活动为契机,以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形式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深入学校和残疾人家庭,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学生

  (二)5月10日下午,组织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自治县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专项安排助残日活动事宜。

  (三)5月11日,在县直机关范围内,开展残疾人工作及政策法规知识测试。

  (四)5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各单位职工(每个单位至少组织5名干部职工)、县五个专门协会成员和部分残疾人及亲友,在县电影院观看关于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的影片,县效能办督查各单位观影情况。

  (五)5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举办自治县残疾人工作及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各乡镇场组队参加)

  (六)5月16日,分赴15个乡镇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具体方案附后)

  (七)各乡镇(场)残联和各村(社区)残协、志愿者服务站在助残日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大型的协会活动,各助残志愿者联络站要广泛动员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场)残联要切实承担起助残日期间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主动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安排。通过举办展览、召开座谈会、开展才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利用公共宣传栏、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本单位自强模范及爱心家庭,唤起社会公众对残疾人事业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关注,在社区和乡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对本次助残日活动高度重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助残日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在助残日期间,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乡镇(场)残联要积极与县教育局联系,做好学龄前儿童、入园儿童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残疾学生的调查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残疾少年儿童的基本信息;积极与县卫生、民政等单位对接,将已纳入新农合、低保、减免水费、集中供养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汇总核实;将各乡镇残疾人代表联系残疾人情况汇总;将所有数据核实后上报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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