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大评议活动。根据省财政厅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绩效,在全省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大评议活动。全省各级农村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在当地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通过“走下去、请上来”,邀请农民群众、乡村干部、涉农相关部门、社会人士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卡通”发放和服务工作进行大评议,认真总结评议结果。
二、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工作
7、组织规范化创建评比表彰。修改完善《安徽省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考评办法》,调整评分标准,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评分分值。按照三年创建目标,组织市县开展2011年度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考核评比申报工作。省厅组织对申报省级先进单位的乡镇财政所(分局)进行考评验收,表彰奖励省级先进单位。
8、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促各地按照“五个统一”要求抓好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力争9月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份省厅组织验收。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配置和更新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打印机、档案柜、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要完善办公用房功能设置,抓好乡镇财政所(分局)为民服务大厅建设,提高办公用房综合利用率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分局)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工作流程,拓展服务范围,以优质服务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9、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经县市区申报和各市推荐,选定若干个县(市、区)为乡镇财政所(分局)规范化创建示范县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点推进县,重点围绕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五规范”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狠抓落实,积极创新,谋求突破,全面持久地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强化乡镇财政“一线服务”和“一线监督”职能,走出一条符合实际、富有特色、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规范化创建之路,全面深入推进全省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创建工作。
三、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10、制定监管工作流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财预〔2011〕564号),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工作办法和流程,为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操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并结合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所监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通知》(财发〔2011〕585号)和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财农〔2011〕1059号),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操作制度,建立健全县(市、区)财政部门内部、财政与项目主管部门、县乡之间支农项目和资金监管协调运转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在一些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监管方面取得突破。积极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并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