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布查尔县人工增雨(消雹)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察布查尔县人工增雨(消雹)作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工增雨(消雹)作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县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开发和利用空中水资源,有效地防止和减轻冰雹、干旱等灾害的发生,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10年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安排,结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以相对固定作业点与机动作业点相互配合为措施,坚持重点防御、分片设点、划定防区、统一指挥、联合作战、共创效益的原则,科学布点、规范管理,及时安全有效地开展作业,把干旱、冰雹灾害降到最低程度。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一个立科学、破迷信、用科技、创效益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管理和指挥
(一)成立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工作。
(二)由县气象局建立人影作业平台,根据天气监测资料和天气预报,捕捉有利的增雨(雪)防雹作业时机,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并及时上报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三)计划在琼博拉乡洪海沟、爱新舍里镇路北一组路、堆依齐牛录乡伊车村、托布中心阿帕尔地上游、烟草基地、海努克乡等区域范围内布置6个移动火箭弹作业点,在开展人工增雨(雪)的同时做好人工防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