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个,预计减排 140.8吨。主要通过关停不符合县城集中供热项目上脱硫设施,并进行验收,淘汰县城内所有分散小锅炉,以实施集中供热来实现。另外1家砖厂关闭,耗煤量1000吨,减排二氧化硫12.8吨。集中供热二氧化硫产生量128吨,最终上脱硫设施减排128吨,全年合计减排140.8吨。
八、新增量的测算
(一)城镇人口预测: 2010年总人口18.88万人,两个建制镇人口3.4万人。
(二)经济发展预测:预计2010年GDP为142612亿元,工业值增长速为19.9%。COD的排放强度0.01吨/亿元;SO
2的排放强度0.013吨/亿元。
1.化学需氧量新增量的预测:预计生活COD新增量8.1 吨,主要是两个建制镇人口自然增长11‰,增长人数达374人。按人均COD排放60克/人.日,可排放8.1吨。
2.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预计新增SO
2排放量30吨。(见附表2)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全面落实和实施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自治县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军民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波拉提江·呼比燕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袁晓东 县经贸局局长
黄江林 县财政局局长
刘廷立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伊清福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杰克山拜·阿拉木 县工商局局长
卢文学 县建设局局长
郑 庆 县司法局局长
张建勇 县安监局局长
马新鲁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程建新 县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波拉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制度保障。定期听取汇报制度,领导小组应一年不少于三次向第一责任人定期汇报新问题,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污染源污染治理措施、设施落实、运行情况;将检查的结果,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将环境保护削减情况落实到干部政绩考核之内。
(三)工程保障。污染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治理基建和污染治理效果必须同步验收。
(四)管理保障。各类污染源必须规范排污口,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火电厂、煤化工项目、炼焦必须建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重污染项目正常达标排放。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企业必须在分配的总量控制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随意扩大生产规模;严格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