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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教基函〔2012〕6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进入2月下旬以来,我区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为保证各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学生返校后,要及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有关教师深入班级、深入宿舍,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帮助学生尽快转入学习状态。开展好“学雷锋日”活动,上好全国“开学第一课”,组织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二、集中开展师德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来。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以努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三、继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坚决杜绝义务教育“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违规行为。严格治理违规乱办班、有偿补课、“占坑班”等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委(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另文转发),从今年春季起,按自治区的统一要求执行,严禁向学生强行推销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和农村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各校要在开学初部署并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校车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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