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治钢材及建材市场。围绕重点地区,对生产地轧钢企业、钢材销售市场、建筑工地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巡回排查,摧毁“黑加工点”,捣毁销售“黑窝点”,整治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钢材产品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牵头单位:省工信委、质监局、工商局;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商务厅、环保厅、物价监管局、农垦总局)。
4.保护地方名优产品。围绕地理标志、地方名优、老字号等品牌,重点对优质大米、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山特产品等采取保护措施,运用防伪技术,提高防伪能力,预防侵权假冒,查处假冒侵权案件,保护地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利益,维护地方名优产品品牌信誉(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工商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国资委、物价监管局、公安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林业厅)。
5.整治食品药品市场。围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重点对粮油、肉类、酒类、蔬菜、乳品、饮品、水产品等食品开展执法检查、巡查、抽查、抽检,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取缔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信息,严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严惩犯罪分子,确保百姓饮食用药安全(食品整治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厅、农委;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环保厅、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国资委、物价监管局、公安厅。药品整治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物价监管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林业厅)。
6.整治文化及网络交易市场。摧毁地下印刷、复制“黑窝点”,取缔无证照经营盗版图书、期刊、教材教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软件的网点和商贩;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查处动漫游戏产品侵权盗版行为,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发布虚假信息行为;依法吊销违法网站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牵头单位:省版权局、文化厅、工商局;配合单位:省工信委、广电局、公安厅、商务厅)。
7.打击侵权假冒商标和专利权。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查处“傍名牌”、非法印制、制作和销售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配合单位:省质监局、公安厅、商务厅、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打击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省质监局、工商局、工信委、公安厅、农委、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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