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上述10个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也要以“5151工程”实施为契机,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行业发展需要,分别负责制定省本行业“十二五”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规划,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加快知识更新步伐,建设本行业高素质、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培训方式
各级人社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单位可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简便有效的培训方式和方法。
1、集中培训。各级人社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单位,每年要按照规划,安排一定时间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每次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24个学时。
2、高级研修班。各级人社部门可结合本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示范性高研班。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优势和特点举办高级研修班。
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结合十大重点领域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10至2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600--1500名高层次级专业技术人才。
3、结合工作实践培训。各行业、各市和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专业岗位培训。
4、网络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卫星传输、广播电视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5、自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知识更新培训。
(三)培训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的学习一般不少于24个学时,专项(专业)科目的学习一般不少于48个学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根据“5151工程”实施需要,成立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研究决定“5151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要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制定“5151工程”的总体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审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等;统筹规划和领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行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5151工程”的舆论宣传工作。
各市人社(人事)局、省直有关行业职能部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市、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市、本系统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在本市本系统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