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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的通知

  3.市(州)过程监督与抽查。为保证评估验收质量,市(州)要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对县(市、区)评估验收过程监督;同时,对县(市、区)评估验收合格的学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一般不小于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10%。
  (二)评估验收的时间。
  县(市、区)评估验收从2011年开始,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评估验收原则上在2012年年末前结束。
  五、评估验收结果处理
  (一)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工作全部结束、辖区内90%(含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才具备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申请资格。
  (二)县(市、区)评估验收合格并经市(州)抽查认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由市(州)命名,授予《吉林省义务教育基本标准达标学校》称号。是否挂牌由各市(州)决定。
  (三)对属于工作方面问题评估验收不合格学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相关领导严肃作出行政处理。
  (四)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完成后要将评估验收结果和工作情况报市(州),由市(州)报省备案。市(州)评估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后要将本地区评估验收工作情况和结果报省。

  附件1: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A(1.0)

B(0.6)

C(0.4)

A1

学校设置

(8)

B1

设置

要求

(4)

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其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入学半径:小学2千米左右,初中3千米左右。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30分钟,小学高年级、初中不超过45分钟。

10%以内学生不就近或不方便;10%超入学半径或步行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

 

达不到B等标准。

B2

规模

和

班额

(4)

小学班数一般不超过24个;独立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36个。

2010年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班数超4个或平均班额超4人以内。

达不到B等标准不得分。

A2

校园校舍(12)

B3

校园

建设

(4)

学校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

学校有围墙、校门、校牌、自行车棚,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4

校舍

建筑

面积

(4)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6.4平方米。

小学不低于4.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5.5平方米。

小学低于3.5,初中低于4平方米。

﹡B5

校园

校舍

安全

(4)

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高压输电等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寄宿制学校男女生宿舍分设且相对集中,食堂符合有关标准。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有危房不合格。

A3

装备条件(25)

B6

公用

设备

(5)

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常用教学设备配置满足实际需要。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7

仪器

设备

(15)

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计算机网络教室装备达到省定标准,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达到省定标准90%以上。

达不到B等标准。

B8

图书

及

设施

(5)

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读物等。

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一般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

 

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15册,初中不少于25册。或其他两项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A4

师资队伍

(20)

B9

人员

编制

(5)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教育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与编制标准相差在5%以内。

达不到B等标准。

B10

校长

配备

(4)

校长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实行校长任期制,每个任期3-5年。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符合省有关规定。

按要求配齐学校领导,领导成员的年龄、专业结构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11

教师配备

及考核(4)

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定期流动制,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时间符合省有关规定。

实行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教职工激励机制。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12

队伍

结构

(4)

按照教育教学需要基本配齐各学科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合理。

各学科教师稍不足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稍不合理。

达不到B等标准。

B13

教师

培训

(3)

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

每学年教师参加上一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A5

办学经费(8)

﹡B14

经费

标准

(4)

学校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规定标准得到保障。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不得降低。

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两项要素有一项稍有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存在较严重问题不合格。

B15

经费

管理

(4)

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加强经费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收费公示制度健全,无乱收费现象。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A6

教育教学管理(27)

 

B16

办学

目标

(2)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17

体制

制度

建设

(2)

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现规范管理。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18

入学

与

管理

(2)

建立学区学龄前1年人口及学龄人口登记制度,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规定时间就近免试入学。

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和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不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或辍学率城乡分别为:小学1%、初中3%以内;小学1.5%、初中5%以内。

达不到B等标准。

﹡B19

班级

管理

(3)

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各班教师。

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任课教师做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制度。

 

第一要素为否定项。

后两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20

作息

制度

(2)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

保证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完整休假。

 

在校学习时间多半小时内或第二要素稍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21

德育

工作

(2)

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纪律、法制、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

落实教职工德育工作职责,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

建立与学生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22

教学

常规

(2)

严格执行《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

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学进度适中。不占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集体上课或辅导。

严格按照省定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课时偏差率不超5%。

达不到B等标准。

B23

体育

卫生

艺术

(2)

按规定开展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

经常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文艺活动。

三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少10分钟。

达不到B等标准。

B24

实践

活动

(2)

利用当地青少年宫、科技馆(站)、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劳动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依托企业、乡村和社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利用基地或组织实践活动稍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25

综合

评价

(2)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由班主任主持,各科任课教师参加,同时听取全体同学和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

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日常考察由任课教师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两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26

科研

教研

(2)

 

建立比较完善的校本教研、科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健全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项制度稍有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B27

 

教育

质量

(2)

各年级全科合格率:小学不低于97%,初中不低于95%;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不低于93%。

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小学不低于98%,初中不低于96%。

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不低于95%,近视眼年新发病率7%以内。

前面各率中有两项低于(高于)一个百分点,或有一项低于(高于)两个百分点。

达不到B等标准。

B28

学校

安全

工作

(2)

 

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学校设施、消防、用电、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管理规范。

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项要素有一项存在不足。

达不到B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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